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喜讯—热烈祝贺上海昌路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成立   · 热烈庆祝昌路公司被评选为"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   · 热烈庆祝上海昌路公司被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 热烈祝贺昌路公司荣获信得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热烈祝贺上海昌路公司荣获3.15诚信服务会员单位   · 热烈庆祝上海昌路公司嘉定分公司开业大吉   · 祝贺昌路公司成为2015年度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业百强企业!   · 祝贺昌路控股公司——友贤人力资源被评选为全国人力资源优秀服务单位!   · 祝贺“世誉昌路 一路有你”2015年感恩年会圆满成功!   · 喜讯---热烈庆祝友贤人力资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成立  
走进昌路
公司简介
公司文化
组织架构
经营资质
业务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百科
端午节跟劳动法有啥关系?
来源:  点击:1242  时间:2016-06-12 09:15:27  [ 打印 关闭 ]
    一、端午节为法定休假日
 
    端午节并非一直属法定休假日,直至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才正式将端午节列为国家法定假日,规定农历端午当日放假1天。从这开始,广大职场人士才真正享受端午节休假。
 
    二、端午节属带薪休假日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人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亦可证明端午节属带薪休假日。
 
    三、端午节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而非安排补休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从劳动法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补休适用于休息日加班,原劳动部亦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不能安排补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支持法定节日以补休代替加班费的案件也不少,比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4360号判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仅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补休,对平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并未作此规定,因此青青果公司将所有加班时间以调休积假的方式折抵,不符合法律规定。刘平认为只有休息日可以调休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故本院认定考勤明细表中的调休时间均为休息日加班的调休,青青果公司应支付刘平平时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四、端午节加班费应另付3倍而非2倍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有人说,法条只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只需另行支付2倍即可,加上法定节假日本薪,就是3倍了。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第二条对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这里表述的是“另外支付”300%的工资,不是200%。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浙高法民一〔2015〕9号)十三、劳动者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计付?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计薪,不影响加班工资的计付。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应当按照百分之三百工资报酬标准另行计付。广东实务中亦有类似的规定。
 
    当然,司法实践中有个别地区仍在坚持只支付200%的加班费,导致的结果是法定节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费标准保持一致。
 
    五、端午节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该条款,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标准。故,端午节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300%”,注意,这样计算出来的仅是加班费,别忘了法定休假日还是带薪的。
 
    也就是说,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实际上获得的工资相当于日工资的4倍。不过,由于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月薪制,本来的那份工资已包含在月薪中,故另行支付300%加班工资即可。
 
    劳动法第44条中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什么意思?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55条对《劳动法》第 44 条中“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解释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相对应的工资”。但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又解释第44条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于是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加班费计算基数理解各异。
 
    有的地区支持事先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即可。比如广东高院《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有些地区以劳动者的月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数,还有的地区支持以工资的一定比例(比如70%)作为基数,具体需参考当地司法实践做法。
 
    六、一个非劳动关系问题:端午节高速公路不免费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只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端午节并不在免费范围内。在家好好休息,假日期间外出就是添堵啊!
  
  
  
  
  
  
  
  
  
  
  
  
  
  
  
  
  
Copyright © 2012 上海昌路劳务输出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1-38720215 68861968
总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27幢4楼A单元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3175号
传真:021-68861959 E-mail:021changlu@sina.com
收缩
  • 电话咨询

  • 4008071128
  • 0216886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