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人社部召开四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对养老金、社保卡、年金等各方面给出了最新口径。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2017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十三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1亿多退休人员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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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超过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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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50元。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实施,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首次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44%。
印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卢爱红指出,下一步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登记数据应用,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扩面。
推进包括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卡线上身份认证与支付结算服务。
据记者了解,上海目前社保卡尚未开通金融业务,可以想象该功能上线之后,大家的生活将带来更多便利。
到2017年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这方面,全国已经有8万多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到了2300多万人,企业年金基金也达到了差不多1.3万亿元,这个数2017年增长还是比较快的,同比增长16.3%。
近期,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相比2004年的办法,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弱化了企业年金自愿性,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二是修订了筹资规模,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
三是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四是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五是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六是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的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七是完善了待遇领取的方式,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八是扩大适用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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